为有效应对本轮重污染天气,抓好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最大限度减少污染排放,连日来,市生态环境系统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强化巡查检查力度,持续攻坚,全力以赴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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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详情
执法人员先后来到西安泵阀总厂有限公司、凡高实业有限公司、西安德蓝高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国水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白鹿原益恒环境能源有限公司、西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第八分公司、陕西五洲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陕西盛邦赛福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及西安恩特勒德空调设备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重点查看“一厂一策”减排措施执行情况。经查,各企业均已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部分企业存在“一厂一策”公示牌信息填写错误的情况,现场要求立即整改。
12月25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局长张庆军带队检查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张庆军一行先后来到秦陵街办旭腾汽车维修服务中心、兴秦综合商店、砖房南路西安吉易航商贸有限公司、代新工业园华盛铝业等企业,经查,代新工业园华盛铝业已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旭腾汽车维修服务中心烤漆房独立电表台账缺失、调漆间大门敞开未密闭、漆桶随意堆放、活性炭、过滤棉未及时更换;兴秦综合商店、砖房南路西安吉易航商贸有限公司使用散煤和蜂窝煤取暖。针对检查发现问题,现场要求立即整改。还对代王街办露天禁烧工作开展进行了巡查检查,未发现着火点。
临潼分局工作人员在西安禾丰饲料科技有限公司、西安伊利泰普克饮品有限公司、西安邦淇制油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华戎凯威生物有限公司、西安金帼门业有限公司、西安光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振鸿塑料包装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陕西富瑞印务有限公司、西安亨特包装有限公司、西安众一维修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未及时更新“一厂一策”公示牌信息的问题,现场要求立即整改。
联合交警临潼大队在秦汉大道与108国道丁字路口开展机动车道路抽检工作,共检测各类机动车30辆,未发现尾气超标排放车辆。对西安光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西安众一维修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了检查,共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9台,抽测7台,均按规定落实“两标一号”要求。
连日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先后来到大居安村棚户区改造项目DK-1、DK-2地块、地铁15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3标段、太阳食品厂、建明工贸、南洋迪克、香山红叶、凌玺台、对西安雁包塑业有限公司、长安区风华家具厂、公铁联运大宗商品仓储中心等企业(项目),重点检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经查,凌玺台项目未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进行公示;公铁联运大宗商品仓储中心项目“一厂一策”公示牌信息未更新。针对检查发现问题,现场要求立即整改。还对黄良街办露天禁烧工作开展进行了巡查检查,未发现着火点。
在常宁大转盘开展机动车道路抽检工作,共检测各类机动车15辆,其中柴油车1辆,未发现尾气超标排放车辆。
近日,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先后来到西安庆华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周至科达路面建设材料有限公司、周至县中建包装厂、西安鸿瑞果蔬包装有限公司等企业,重点检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等情况,现场督促企业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意识,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
12月25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局长张波带队检查辖区工业企业、项目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张波一行先后来到大金机电设备(西安)有限公司、荣民一号、万达西安one项目7地块、四季荟中心等企业(项目),重点检查重污染预警期间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项目工地涉气工序停产等情况。现场要求企业和项目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实施方案要求做好企业预警期间减产、限产工作;项目工地坚决停止一切涉土涉气作业,做好黄土覆盖等工作。相关部门及时通知企业和项目关于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的发布、变更和解除,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不折不扣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2月25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航天分局对辖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先后来到大彩表面、同鑫铁路、瑞江机电等5家企业,重点查看“一厂一策”减排措施执行情况。经查,各企业均已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部分企业存在未及时更新“一厂一策”公示牌信息、“一厂一策”公示牌老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台账建立不规范等问题,现场要求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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