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二十届iCAN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中国创造学会
中国创造学会创新工程学分会
山东省创客协会
艾瞰未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026.04.01 00:00 - 2026.09.30 00:00
比赛时间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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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创造学会
中国创造学会创新工程学分会
山东省创客协会
艾瞰未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026.04.01 00:00 - 2026.09.30 00:00
比赛时间待定
关于举办2026年第二十届
iCAN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iCAN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原中国MEMS传感器应用大赛,以下简称“iCAN大赛”)始于2007年,是鼓励原创精神,培养创新思维,提升实践能力的大学生综合性创新赛事。2010年,iCAN大赛入选《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批准2010年度大学生竞赛资助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10〕13号)大学生竞赛资助项目第2项,2023年入选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第54项。第二十届iCAN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将于2026年4月至11月举行,现将赛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iCAN秉承“自信、坚持、梦想”的精神,倡导科技创新服务社会,推动教育、科技、人才深度融合,发现和培养一批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青年创新人才,促进和加强高科技领域的产学研结合,搭建科技人才创新生态平台。
二、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中国创造学会
(二)承办单位:中国创造学会创新工程学分会、山东省创客协会、艾瞰未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三、赛道划分
第二十届iCAN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赛道分为创新赛道、创业赛道、挑战赛道,三个赛道均属于iCAN大赛的组成部分。同一人不可同时报名创新赛道和创业赛道,报名创新赛道或创业赛道可同时报名挑战赛道,挑战赛道各赛项可同时报名。同一人不得在同一赛道或赛项重复报名。
(一)创新赛道。鼓励学生激发创新思维,掌握创新方法,以展示团队的创新实践能力为核心目标,通过团队协作自主完成的原创作品为主要成果体现。
(二)创业赛道。鼓励学生发现市场需求,进行创业实践,提升商业化能力。通过大赛来展现创业风采,高效对接投资机构,推动项目市场化落地,助力学生实现社会价值与商业价值双赢的愿景。
(三)挑战赛道。鼓励产教融合,培养创新人才,促进参赛项目更好的与产业需求结合,大赛联合企业发布前沿技术课程和赛题,提供相应软硬件支持,加强产业与高校教育之间的联结,由人工智能、机器人、商业管理、电子信息等赛项组成。
四、参赛须知
(一)参赛方向
参赛项目需结合人工智能、智能制造、集成电路、智能机器人、航空航天、生物医药、低空经济、新型储能等技术,应用于智慧家庭、智慧农业、智慧社区、智慧医疗、智能交通、智能教育、智能硬件、智能制造、智慧文创、智能环保等各领域的创新应用。
(二)参赛要求
参赛项目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必须为参赛团队原创项目,使用的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为参赛团队所有或经技术持有者书面授权,具有创新性和商业价值,且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凡参赛团队必须接受大赛有关免责条款。
(三)报名要求
参赛项目均需在大赛官网(www.g-ican.com)提交报名材料(含团队成员信息、参赛项目材料等),报名结束后不可修改报名材料。关注大赛官方公众号(iCAN大赛)及时获取大赛通知及赛事资讯。
参赛选手在单项比赛中不得重复组队参赛,指导老师可以指导多个团队。
五、比赛赛制
iCAN大赛每年举办一届,分为创新赛道、创业赛道、挑战赛道三大赛道。创新赛道采用校内赛、区域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创业赛道采用初赛、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挑战赛道赛制安排以挑战赛通知为准。由全国总决赛评选出的优秀团队,将推荐参加对应国际比赛。
六、奖项设置
网络报名截止后,组委会根据各分赛区的实际报名情况,设定各赛区晋级总决赛的配额。全国总决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单位奖、iCAN之星、iCAN十佳创新社、最佳人气奖等奖项,并授予相应证书。
七、监督反馈
如对大赛有任何意见与建议,可实名反馈至大赛组委会电子邮箱:contest@g-ican.com。
八、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参赛团队联系:周老师 13011247810,工作日10:00-17:00
老师联系:唐老师 13161711770,工作日10:00-17:00
电子邮箱:contest@g-ican.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
邮 编:100871
附 件:1.第二十届iCAN大赛创新赛道方案
2.第二十届iCAN大赛创业赛道方案
3.第二十届iCAN大赛挑战赛道方案
中国创造学会
2026年3月24日
附件1:
第二十届iCAN大赛创新赛道方案
一、参赛项目类型
1.智慧家庭:让家庭生活变得智能和便捷的产品和服务;
2.智慧农业:用于农牧渔等领域的智能化产品和服务;
3.智慧社区:用于社区、校园等环境的产品和服务;
4.智慧医疗:用于医疗、健康等领域的产品和服务;
5.智能交通:用于交通的智能车、飞行器、道路桥梁等;
6.智能教育:用于提升教育学习的各种产品和服务;
7.智能硬件:各类机器人及人工智能应用产品和服务;
8.智能制造:各类仪器和传感器、智能制造装备等产品;
9.智慧文创:用于提升文化娱乐生活的文创产品和服务;
10.智能环保:用于改进节能环保的新型技术和产品。
二、参赛对象
全国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的在校学生(含本科、专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必须以团队形式参赛,根据参赛团队任一成员所处最高学习阶段划分参赛组别,分为高职组、本科组、研究生组。每支团队2—5名队员,禁止跨赛区组队和参赛,团队所属院校以队长所在院校为准,每人仅限报名一支团队,每个团队指导老师数量不超过2人。创新赛道和创业赛道不允许重复参赛,往届国赛一、二等奖作品不允许重复参赛。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1日—8月31日
(二)报名渠道:8月31日前参赛项目均需在大赛官网(www.g-ican.com)提交报名材料。
(三)报名材料:包含团队成员信息和参赛项目材料。
1.团队成员信息:在报名页面完整填写团队成员信息。
2.参赛项目材料:近2年内完成的产品实物(2024年4月1日以后)、产品介绍(产品说明PPT及实物演示视频)、原创材料(开发日志及其他原创证明材料)。如使用AI辅助的材料需要添加“AI辅助制作”标识。参赛项目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大赛官网。
3.根据iCAN大赛创新赛道的双盲评审原则,创新赛道所有赛程的参赛项目材料中禁止出现院校、指导教师、单位名称,仅可体现参赛学生姓名。
四、评审规则
有效参赛作品为可以演示和操作的产品实物,涵盖实体产品、硬件原型、可运行软件系统、软硬结合装备及配套功能载体等,参赛作品务必是学生原创,谢绝任何形式的导师课题参赛,产品实物需参赛团队于现场比赛时携带参与评审。
iCAN大赛秉持鼓励原创、推崇创新的办赛理念,创新赛道采用双盲评审方式,以应用创新为主要考察目标和评审原则。专利、合同、论文不作为本赛道的评审依据,推荐参赛团队重点聚焦产品实物本身与开发过程。创新赛道评审分为巡展评分与分组答辩评分两部分,每个部分均按照100分进行评审。项目总分=巡展评分*20%+分组答辩评分*80%。
(一)巡展评审规则
1.作品实用性25分:强调作品的实用性与功能完整性,是否解决实际问题。
2.技术创新性25分:强调作品原创性,在技术难度、管理方法等方面的突破和创新。
3.现场演示效果50分:强调作品演示完整性和流畅性,技术展示与验证。
(二)分组答辩评审规则
1.创新性35分:强调原始创意的价值,在思维模式、技术研发、管理方法等方面的突破和创新。
2.实用性25分:强调商业模式设计的可行性及产品的实用性,并具备社会和市场价值。
3.原创性20分:强调构思到成品的开发过程可追溯、逻辑连贯,佐证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呈现研发过程与关键节点。
4.技术方案20分:强调项目产品的技术洞见及产品的完成程度,并对团队成员的整体协作进行考核。
(三)违规处理
若查实团队存在文件伪造、抄袭、盗用他人成果、代做等行为,或未提供产品实物、产品介绍、原创材料中任一项的,将直接取消其参赛资格。
若团队参赛材料违反盲审原则,每出现一处违规点(出现学校名称、参赛单位名称、指导老师姓名等)项目总分扣5分。
五、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作品制作、提交材料(4月1日—8月31日)
所有参赛团队统一通过大赛官网(www.g-ican.com)报名,参赛报名、作品制作、提交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截止日期后不可修改团队成员信息和参赛项目材料。
(二)校内赛(9月1日—9月15日)
各参赛高校晋级区域赛的团队限额为30支,各高校可根据报名数量自行决定校内赛的举办(超过30支团队的学校必须举办校赛选拔)。校内赛由各参赛院校选拔优秀项目晋级区域赛,赛区组委会进行指导。对于申报并取得学校赛事认定(国家A、B、C类赛事)的学校,团队限额增加10支,对于报名团队数量超100支的学校,团队限额增加5支。
(三)区域赛(9月19日—10月25日)
各赛区组委会应积极组织区域赛,做好赛事宣传工作,根据全国组委会设定的总决赛配额,择优推荐项目入围全国赛。对于申报并取得各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当年赛事认定的赛区,晋级全国总决赛的团队配额额外增加20%。
(四)全国总决赛(11月中下旬)
iCAN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赛的项目进行初选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在全国赛比赛期间同时举办开闭幕式、创新作品展、创新教育研讨会、人才招聘会、投融资对接、颁奖典礼等交流展示活动。
附件2:
第二十届iCAN大赛创业赛道方案
一、参赛项目类型
iCAN创业赛道紧跟科技创新前沿,以及产业研发方向,设置以下方向类型:
1.新一代信息技术:元宇宙、虚拟现实、集成电路、通信网络、工业互联网、网络与信息设备、网络与信息安全服务、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等。
2.人工智能/智能机器人:通用人工智能、AI软件、AI应用、大模型、AI智能硬件、可穿戴设备、人形机器人、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等。
3.生物医药/大健康:现代医疗、医疗器械、医药服务、药品研发与制造生物技术等、互联网医疗、康养和养老、家庭诊疗设备等。
4.新能源/新材料:新型储能、节能环保、新能源产品与技术、动力电池、碳中和、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纳米材料、半导体材料、超导材料等。
5.高端装备制造:仪器和传感器、量子信息、智能制造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智能汽车、低空经济、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等。
6.文化创意及产业创新:文化娱乐、影视游戏、在线教育、新零售、农业科技、工业设计、服务设计、体验经济、乡村振兴、社区更新、食品科技及产品、新物流及供应链等。
二、参赛对象
全国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的在校学生(含本科、专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毕业五年内的学生,要求团队以使用自主完成的创新项目注册公司,队长为企业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持股比例不低于10%),必须以团队形式参赛,每支团队2-5名队员,禁止跨赛区组队和参赛,赛区以队长所在院校的地区为准,每人仅限报名一支团队,每个团队指导老师数量不超过2人,创新赛道和创业赛道不允许重复参赛,往届国赛一、二等奖作品不允许重复参赛。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1日—8月31日
(二)报名渠道:8月31日前参赛项目均需在大赛官网(www.g-ican.com)提交报名材料。
(三)报名材料:包含团队成员信息和参赛项目材料。
1.团队成员信息:在报名页面完整填写团队成员信息。
2.参赛项目材料:近2年内完成的产品实物(2024年4月1日以后)、产品介绍(商业计划书PPT、实物演示视频及其他证明材料)。参赛项目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大赛官网。
四、评审规则
参赛公司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或服务为有效参赛作品,涵盖实体产品、硬件原型、可运行软件系统、软硬结合装备及配套功能载体等,须具备团队原创性。产品实物需参赛团队于现场比赛时携带参与评审。
(一)评审规则
创业赛道比赛以产品商业化为主要考察目标和评审原则,按照100分进行评审,具体分值分配如下。
1.创新性20分:强调原始创意的价值,在思维模式、技术研发、管理方法等方面的突破和创新;
2.商业性25分:强调商业模式设计的可行性及产品的实用性,考察实际运营成果,评估商业模式、盈利逻辑的可行性与落地效果,考量现有市场价值与社会价值;
3.技术方案20分:强调项目产品的技术洞见及产品的完成程度,考察技术水平的核心竞争力;
4.团队情况20分:强调团队成员的教育、工作背景,对管理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协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5.市场潜力15分:评估项目市场规模成长性、产业化拓展能力,产业资源整合及与创投、孵化平台的适配性和资本对接潜力。
(二)违规处理
若查实团队存在文件伪造、抄袭、盗用他人成果、代做等行为,或未提供产品实物、商业计划书PPT及实物演示视频中任一项的,将直接取消其参赛资格。
五、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作品制作、提交材料(4月1日—8月31日)
所有参赛团队统一通过大赛官网(www.g-ican.com)报名,参赛报名、作品制作、提交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截止日期后不可修改团队成员信息和参赛项目材料。
(二)初赛(9月)
全国组委会根据设定的复赛配额与评审结果,择优选拔团队入围复赛。
(三)复赛(9月—10月)
全国组委会根据设定的全国总决赛配额与评审结果,择优选拔团队入围全国总决赛。
(四)全国总决赛(11月中下旬)
iCAN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的项目进行现场评审。在全国赛比赛期间同时举办开闭幕式、创新作品展、创新教育研讨会、人才招聘会、投融资对接、颁奖典礼等交流展示活动。
六、创业服务
针对大赛参赛项目将开展各项宣传和对接活动,组委会为项目提供创业指导、技术支持、项目孵化、投融资、产业对接等服务。
附件3:
第二十届iCAN大赛挑战赛道方案
一、赛道背景
为鼓励产教融合,培养创新人才,促进参赛项目更好的与产业需求结合,大赛联合企业发布前沿技术课程和赛题,提供相应软硬件支持,加强产业与高校教育之间的联结,由人工智能、机器人、商业管理、电子信息等赛项组成。鼓励合作企业共同进行产业命题研究和人才培养。
二、参赛对象
全国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的在校学生(含本科、专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以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禁止跨赛区组队和参赛,赛区以队长所在院校的地区为准。
三、其他说明
1.挑战赛道命题方案将由大赛组委会审核后另行发布。
2.合作企业需遵守大赛的规章制度,按照大赛的流程和要求,参与大赛的相关活动。
第二十届iCAN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挑战赛道申请表
| 企业名称 | |||
| 信用代码 | |||
| 赛事负责人 | |||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邮箱 |
| 企业简介 | |||
| 命题及阐述 | |||
注意事项:
1.请将表格填写完整,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组委会邮箱:contest@g-ican.com
2.组委会审核通过的命题将在iCAN大赛公众号及官网发布。